长春人文学院学位申请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及以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或以上。
二、外语成绩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参加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的。
3.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PETS3),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
4.参加托福考试(机考),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的。
5.参加普通雅思考试,成绩达到4分(含)以上的。
三、申请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内申请,超出时限属自动放弃申请资格。